由乾通办小管家发布
本报雄安12月18日电 (记者谷业凯)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:近年来,知识产权发展为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效支撑,目前已有5300余项专利开放许可技术在京津冀三地共享。2023年,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在京津冀建设7家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,涉及光伏、卫星互联网、核能等多个重点产业,为知识产权的供需对接、交易流转提供便利。
据介绍,截至2022年,京津冀培育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32家、优势企业491家,打造了一批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强、转化效益高的企业标杆。在协同保护方面,京津冀布局建设7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,今年前10个月,累计受理专利预审案件3.29万件,知识产权维权案件2.93万件,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效能不断提升。
京津冀三地知识产权部门不断完善联动合作机制,拓展合作广度和深度。北京打造全国首个"海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库",实现1万余件海外数据资源互通共享;天津聚焦专利转化运用,与北京、河北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京津冀知识产权交易信息,为区域知识产权交易提供信息挂牌、交易撮合、科技成果评价等服务;河北深入开展"专利转化燕赵行"等活动,促进京津专利技术在河北转化1139次,河北专利技术在京津转化793次。
文章来源:人民网-人民日报
【免责申明:上述内容来自于互联网三方平台,本网发布或转载文章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,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如有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,请及时与本网联系,请发邮件至400@ctgtmo.com;我们将尽快解决。】
记者日前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获悉,今年3月至12月青海检察机关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,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质特色产品原产地、地理标志检察保护力度,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办案质效,打造具有青海特色的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品牌,持续优化全省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,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。
在未提交纸质登记申请材料到中心的情况下,只需重新填写登记申请表。对于之前填写错误的申请表,可以在系统中进行删除处理。
版权登记是否需要提交作品说明书?对于这个问题,根据我了解到的三期登记系统规定,现在在进行版权登记时,不再需要单独上传作品说明书。取而代之的是,申请人需要在“登记申请表”中的“创作性质”一栏内,对作品的创作目的、创作过程以及作品的独创性进行说明。
了解了版权登记和商标注册的差别以后,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:版权和商标可以同时申请吗?答案当然是可以的。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。
2024年,大模型底层技术的成熟必然会导致各个行业开始投入实际应用,届时我国版权生产、交易生态也会因此面临巨大的挑战,能否及时制定适应新技术、新业态的规则至关重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