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利申请人什么时候可主动修改专利申请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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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发明专利申请,申请人需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,或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,主动对申请进行修改。修改是必要的步骤,因为这可以提高申请的通过率。对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,申请人也需要在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进行修改。


由于这些修改涉及专业知识和流程,如果申请人不熟悉这些内容,建议寻求代理机构的帮助,以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导致申请被驳回。这样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,确保申请顺利通过审查,早日获得专利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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